山东资料范例

第十二部分 单位工程竣工资料

附录E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格

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 51351-2019

鲁GG-071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主控项目

1.基础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和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采用座浆垫板时,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的规定。

4)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1-1  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支承面

杯向

±3.0

水平度

l /1000

地脚螺栓(锚栓)

螺栓中心偏移

5.0

预留孔中心偏移

10.0

1-2  座浆垫板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顶面标高

0.0

-3.0

水平度

l /1000

位置

20.0

1-3  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底面标高

0.0

-5.0

杯口深度H

±5.0

杯口垂直度

H/100,且不应大于10.0

位置

10.0

2.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

3.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及0.3mm和0.8mm厚的塞尺现场实测。

4.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5.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全站仪等测量。

2-1  钢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图  例

跨中的垂直度

h/250,且不应大于15.0

 

侧向弯曲矢高f

l ≤30m

l /1000.且不应大于10.0

 

30m<l ≤60m

l /1000,且不应大于30.0

l >60m

l /1000,且不应大于50.0

2-2  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图  例

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

H/1000,且不应大于25.0

 

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

l /1500,且不应大于25.0

 

一般项目

1.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偏差应符合表3-1的规定。地脚螺栓(锚栓)的螺纹应受到保护。

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现场实测。

3-1  地脚螺拴(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螺栓(锚栓)露出长度

+30.0

0.0

螺纹长度

+30.0

0.0

2.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当钢桁架(或梁)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当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时,钢桁架(或梁)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榀。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现场实测。

4.钢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E中表E.0.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柱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E中表E.0.1。

5.钢吊车梁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类似构件,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E中表E.0.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吊车梁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榀。

检验方法: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E中表E.0.2。

6.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E中表E.0.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E中表E.0.3。

7.钢平台、钢梯、栏杆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直梯》GB4053.1、《固定式钢斜梯》GB4053.2、《固定式防护栏杆》GB4053.3和《固定式钢平台》GB4053.4的规定。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E中表E.0.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平台总数抽查10%,栏杆、钢梯按总长度各抽查10%,但钢平台不应少于1个,栏杆不应少于5m,钢梯不应少于1跑。

检验方法:见《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E中表E.0.4。

8.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1  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允许偏差

无垫板间隙

+3.0

0.0

有垫板间隙

+3.0

-2.0

9.钢结构表面应干净,结构主要表面不应有疤痕、泥沙等污垢。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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