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高强度螺栓连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铝合金高强度螺栓连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主控项目
1.铝合金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螺钉、拉铆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检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标识及检验报告等。
2.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3.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铝合金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附录B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见《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5.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2个。
检验方法:见《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附录B。
6.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终拧掉梅花头者外,未在终拧中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作标记,且按《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第6.3.2条的规定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10个节点;被抽检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附录B。
一般项目
1.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
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有损伤。
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3箱。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铝合金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不得有裂缝或损伤,并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8.8级的高强度螺栓的硬度应为HRC21~HRC29;10.9级高强度螺栓的硬度应HRC32~HRC36。
检查数量:按规格抽查8只。检验方法:硬度计、10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
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施拧顺序和初拧、复拧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资料。检验方法:检查扭矩扳手标定记录和螺栓施工记录。
4.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扣~3扣,其中可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个。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不应有飞边、毛刺、焊接飞溅物、焊疤、污垢等缺陷,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高强度螺栓应自由穿入螺栓孔。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螺栓直径的1.2倍。
检查数量:被扩螺栓孔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用卡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