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火(防爆)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不发火(防爆)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主控项目
1.不发火(防爆)面层中碎石的不发火性必须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mm~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观察检查和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配合比试验报告和强度等级检测报告。
3.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应无空鼓、裂纹。当出现空鼓时,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4.不发火(防爆)面层的试件应检验合格
检查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1.面层表面应密实,无裂纹、蜂窝、麻面等缺陷。
观察检查。
2.踢脚线与柱、墙面应紧密结合,踢脚线高度及出柱、墙面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均匀一致。当出现空鼓时,局部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应多于2处。
用小锤轻击、钢尺和观察检查。
3.不发火(防爆)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表5.1.7的规定。
表5.1.7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