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填写说明
14.2主控项目
14.2.1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阀门、仪表、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与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与核查记录。各种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文件。
检验数量:按批随机抽查1件。
14.2.2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集热器、贮热水箱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且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集热器的热性能。
2贮热水箱的热损。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集热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500台及以下抽检1台(套),500台以上抽检2台(套)。
14.2.3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2集热器、贮热水箱、水泵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各类阀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应便于观察、操作、调试和维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3集热器、贮热水箱、水泵、水力平衡装置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泵等设备在室外安装应采取防雨、防晒、防冻等保护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采用分度仪及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管道部件的材质及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应独立设置管井,冷热水管道应分别敷设;管道的坡向及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坡度应为3%~0.5%;管道的最高端排气阀及最低端排污阀数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采用坡度计等测量。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5太阳能热水系统基座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牢固;支架应采取抗风抗震、防雷、防腐措施,不得破坏屋面防水层与保温层并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手扳动连接锚栓。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6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完毕,在设备和管道保温施工前,应对承压管道和设备进行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旁站检查,查验试验记录。
检验数量:系统全数检查。
7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控制系统安装的传感器的规格、数量及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所有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系统全数检查。
8贮热水箱、供热水箱及管道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按针刺法检查。
检验数量:每检验批抽查3处。
14.2.4集热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热器与基座、支架连接必须牢固且应做防腐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手扳动连接支架。
检验数量:按本规程表3.4.2最小抽样数量抽样,且不少于5组。
2集热器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现场试压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4.2.5供热水箱及贮热水箱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贮热水箱应按设计要求定位,并在基础上与底座固定牢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手扳动连接支架。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2供热水箱及贮热水箱的连接管管径、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3热水箱内外壁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内壁防腐应卫生、无毒,且应能承受所贮存热水的最高温度和压力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的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现场试压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4.2.6辅助能源加热设备为电热水加热器时,永久接地保护必须可靠固定,并应加装防漏电、防干烧等保护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4.2.7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根据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TJ08一2004A的有关规定进行调试。系统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调试完成后,系统应连续运行72h,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协调,动作应准确,无异常现象。
检验方法:检查系统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4.3一般项目
14.3.1以水为介质的集热器,在使用时应采取防冻措施。太阳能集热系统应有防空晒和防过热的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4.3.2水泵及管道 应设置减震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4.3.3室内管道安装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