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填写说明
15.1.2太阳能光伏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5.2主控项目
15.2.1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设备、仪表及配件等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与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与核查记录。各种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文件。
检验数量:按批随机抽查1件。
15.2.2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2光伏组件、汇流箱、电缆、逆变器、充放电控制器、储能蓄电池、电网接入单元、主控和监视系统、触电保护和接地、配电设备及配件等应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合并和替换。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3光伏组件安装方位、倾角、支撑结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采用分度仪及尺量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配电设备和控制设备安装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逆变器应有足够的散热空间并保证良好的通风。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5.2.3光伏组件进场时,应对其光电转换效率进行复验,且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验数量:同一类型太阳能光伏组件被测试数量为该类型组件总数量的3%,且不得少于1套。
15.2.4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完成后经调试应具备下列功能:
1数据显示功能;
2数据存储与传输功能;
3交(直)流配电设备保护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15.3一般项目
15.3.1太阳能光伏系统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光伏组件、汇流箱、电缆、逆变器、充放电控制器、储能蓄电池、电网接入单元、主控和监视系统、触电保护和接地、配电设备及配件等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