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柜制作与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示例——
橱柜制作与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条文摘录】
摘录一:
12.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类制品每50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摘录二:
12.2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
12.2.1 本节适用于位置固定的壁柜、吊柜等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2.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3间(处),不足3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2.3 橱柜制作与安装所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花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12.2.4 橱柜安装预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2.2.5 橱柜的造型、尺寸、安装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橱柜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12.2.6 橱柜配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12.2.7 橱柜的抽屉和柜门应开关灵活、回位正确。
检验方法: 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一般项目
12.2.8 橱柜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 观察。
12.2.9 橱柜裁口应顺直、拼缝应严密。
检验方法: 观察。
12.2.10 橱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2.1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