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示例
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检验批划分原则:
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配制大体积混凝土所用水泥的选择及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用中、低热硅酸盐水泥或低热矿渣硅酸水泥,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所用水泥其3d的水化热不宜大于240kj/kg,7d的水化热不宜大于270 kj/kg;
2)当采用其它品种的水泥时,其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当混凝土有抗渗指标要求时,所用水泥的铝酸三钙含量不宜大于8%;
4)所用水泥在搅拌站的入机温度不宜大于60℃;
大体积混凝土所用水泥还应对凝结时间、水化热等性能指标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2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性能、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混凝土外加剂,不超过5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注:水泥、外加剂进场检验,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其检验批容量可扩大一倍:
1)获得认证的产品。
2)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
一般项目:
1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技术指标、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矿物掺合料,粉煤灰、石灰石粉、磷渣粉、钢铁渣粉不超过200t为一批,粒化高炉矿渣粉和复合矿物掺合料不超过500t为一批,沸石粉不超过120t为一批,硅灰不超过3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2 检查数量: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 2006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3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水质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