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栅吊顶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格栅吊顶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格栅吊顶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说 明
030603
本表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和木龙骨等为骨架,以金属、木材、塑料和复合材料等为饰面材料的格栅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检验批划分原则: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有允许偏差的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及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检验方法:
1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工程交接验收记录。
2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检报告。
3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5 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接验收记录。
6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 观察;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检验方法:
1 观察;尺量检查。
2 观察。
3 观察。
4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 观察。
6 允许偏差的检验方法:
1)表面平整度,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接缝直线度,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3)接缝高低差,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