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排水、盲沟排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示例——
渗排水、盲沟排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条文摘录】
摘录一:
3.0.13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和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
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摘录二:
7.1 渗排水、盲沟排水
7.1.1 渗排水适用于无自流排水条件、防水要求较高且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工程。盲沟排水适用于地基为弱透水性土层、地下水量不大或排水面积较小,地下水位在结构底板以下或在丰水期地下水位高于结构底板的地下工程。
7.1.2 渗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渗排水层用砂、石应洁净,含泥量不应大于2.0%;
2 粗砂过滤层总厚度宜为300mm,如较厚时应分层铺填;过滤层与基坑土层接触处,应采用厚度为100~150mm、粒径为5mm~10mm 的石子铺填;
3 集水管应设置在粗砂过滤层下部,坡度不宜小于1%,且不得有倒坡现象。集水管之间的距离宜为5m~10m,并与集水井相通;
4 工程底板与渗排水层之间应做隔浆层,建筑周围的渗排水层顶面应做散水坡。
7.1.3 盲沟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盲沟成型尺寸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盲沟的类型及盲沟与基础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盲沟用砂、石应洁净,含泥量不应大于2.0%;
4 盲沟反滤层层次和粒径组成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5 盲沟在转弯处和高低处应设置检查井,出水口处应设置滤水箅子。
7.1.4 渗排水、盲沟排水均应在地基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7.1.5 集水管宜采用无砂混凝土管、硬质塑料管或软式透水管。
7.1.6 渗排水、盲沟排水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10%抽查,其中按两轴线间或10延米为1 处,且不得少于3 处。
主 控 项 目
7.1.7 盲沟反滤层的层次和粒径组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砂、石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1.8 集水管的埋置深度及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一 般 项 目
7.1.9 渗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1.10 渗排水层的铺设应分层、铺平、拍实。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1.11 盲沟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1.12 集水管采用平接式或承插式接口应连接牢固,不得扭曲变形和错位。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