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框架结构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铝合金框架结构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条文摘录】
10.3 总拼和安装
Ⅰ 主 控 项 目
10.3.1 铝合金构件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察。
10.3.2 铝合金结构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标准柱全部检查;非标准柱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根。
检验方法:用全站仪或经纬仪和钢尺实测。
表10.3.2 铝合金结构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mm)
10.3.3 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5%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小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及0.3mm和0.8mm厚的塞尺现场实测。
10.3.4 铝合金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小于3个。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表10.3.4 铝合金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压杆件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mm)
注: h为截面高度,L为跨度,f为弯曲矢高。
10.3.5 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5的规定。
检查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尚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采用经纬仪、全站仪等测量。
表10.3.5 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m)
H为主题结构高度,L为主题结构长度、跨度。
Ⅱ 一 般 项 目
10.3.6 铝合金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7 当铝合金结构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榀。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现场实测。
10.3.8 单层铝合金结构中铝合金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E.0.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铝合金柱数抽查10%,且不应小于3件。
检验方法:见本规范表E.0.1。
10.3.9 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E.0.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小于3件。
检验方法:见本规范表E.0.2。
10.3.10 铝合金平台、铝合金梯、栏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铝合金平台、铝合金梯和防护栏杆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E.0.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铝合金平台总数抽查10%,栏杆、铝合金梯按总长度各抽查10%,但铝合金平台不应少于1个,栏杆不应少于5m,铝合金梯不应少于1跑。
检验方法:见本规范表E.0.3。
10.3.11 多层铝合金结构中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E.0.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或节点数抽查10%。其中柱和梁各不应少于3件,主梁与次梁连接节点不应少于3个,支承压型金属板的铝合金梁长度不应少于5m。
检验方法:见本规范表E.0.4。
10.3.12 多层铝合金结构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E.0.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标准柱列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4列。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水准仪和钢尺实测。
10.3.13 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1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表10.3.13 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mm)
10.3.14 铝合金结构表面应干净,结构主要表面不应有疤痕、泥沙等污垢。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