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5181001_机房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范例
C25181001_机房系统调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填写说明
一、填写依据
1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二、检验批划分
可按照系统、区域划分检验批。
主控项目
21.0.4 机房工程验收时,应检测供配电系统的输出电能质量,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21.0.5 机房工程验收时,应检测不间断电源的供电时延,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21.0.6 机房工程验收时,应检测静电防护措施,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21.0.7 弱电间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装饰装修应检测下列内容,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房间面积,门的宽度及高度和室内顶棚净高;
2)墙、顶和地的装修面层材料;
3)地板铺装;
4)降噪隔声措施。
2 线缆路由的冗余应符合设计要求。
3 供配电系统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装置的型号、规格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气装置与其他系统联锁动作的顺序及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线、电缆的相序、敷设方式、标志和保护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不间断电源装置支架应安装平整、稳固,内部接线应连接正确,紧固件应齐全、可靠不松动,焊接连接不应有脱落现象;
5)配电柜(屏)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接地应可靠;
6)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7)工作面水平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空调通风系统应检测下列内容,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
1)室内温度和湿度;
2)室内洁净度;
3)房间内与房间外的压差值。
5 防雷与接地的检测应按本规范第22章的规定执行。
6 消防系统的检测应按本规范第18章的规定执行。
21.0.8 对于本规范第21.0.7条规定的弱电间以外的机房,应接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中有关供配电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监控与安全防范系统、消防系统、室内装饰装修和电磁屏蔽等系统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规定执行,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判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