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对建筑节能工程的实体检验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中对以下六项进行实体检验:1、外墙节能构造检验;2、外窗气密性检测;3、玻璃幕墙气密性检测;4、保温板粘结强度检测;5、锚固件拉拔力检测;6、外墙传热系数检测。一、墙体节能构造检验1、检验方法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采用钻芯法。2、检验时间应在外墙施工完工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3、取样部位与数量(1)取样部位应由监理(建设)与施工双方共同确定,不得在外墙施工前预先确定;(2)取样位置应选取节能构造有代表性的外墙上相对隐蔽的部位,并宜兼顾不同朝 向和楼层;取样位置必须确保钻芯操作安全,且应方便操作;(3)外墙取样数量为一个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作法至少取3个芯样。取样部位宜均匀分布,不宜在同一个房间外墙上取两个或两个以上芯样。二、外窗气密性实体检测1、检验方法按行业标准JG/T211-2007《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进行检验。其大致原理是:采用一套适合现场条件的支架、塑料膜等工具,在窗洞处形成一个静压箱,采用风机、压力传感器和数据采集器等组成的检验装置,自动进行外窗气密性检验。2、检验时间应在安装完建筑外窗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3、取样部位与数量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两种以上品种、类型和...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