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柱墙混凝土是C45,模板是用新的胶合板支的,粉刷时的做法是:先把基层用水冲洗湿润,表面凉干后① 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待干燥后再粉刷底糙;② 涂刷界面处理剂后及时跟抹一薄层粉刷砂浆的。现发生了多处起壳,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阅读全文

zrj 2012-10-04 3537 1

求权威解答:灌注桩与基础梁相交的节点中,基础梁是否布置箍筋????哪个图集上能找到,哪一页?...阅读全文

321 2014-04-09 2944 1

塔吊基础计算时,格构柱计算长度是否是包含了锚入灌注桩内的长度,软件中提示的是承台中到格构柱底,不太明白格构柱底是指什么...阅读全文

money 2013-06-19 5182 1

水下混凝土设计与施工的强度等级? [ 标签:混凝土 强度,混凝土,施工 ] 钻孔灌注桩混凝土设计强度为C20,施工应该按照C25还是C30进行,这个的标准是什么?...阅读全文

小鳞鱵 2015-11-08 2589 3

锤 击 混 凝 土 预 制 桩 、钢 桩 施 工 工 艺 试 验 记 录中的打桩桩长(m)表示什么意思啊?试桩一般3条桩,是有效桩长吗?还是包括送桩的长度啊?还是每节桩的总长度啊?...阅读全文

番茄炒蛋 2020-04-17 871 1

制冷剂灌注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示例—— 制冷剂灌注检验批验收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一、填写依据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二、检验批划分 按设备类型、系统类别划分检验批。8.2主控项目8.2.1 制冷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热)设备、制冷附属设备产品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 设备的混凝土基础应进行质量交接验收,且应验收合格。 3 设备安装的位置、标高和管口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地脚螺栓固定的制冷设备或附属设备,垫铁的放置位置应正确,接触应紧密,每组垫铁不应超过3块;螺栓应紧固,并应采取防松动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查阅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和施工记录。8.2.2 制冷剂管道系统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要求进行强度、气密性及真空试验,且应试验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试验记录。8.2.3 直接膨胀蒸发式冷却器的表面应保持清洁、完整,空气与制冷剂应呈逆向流动;冷却器四周的缝隙应堵严,冷凝水排放应畅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8.2.6 组装式的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的机组,应进行系统管路吹污、气密性试验...阅读全文

Better me 2018-08-10 12769 0

地下连续墙成槽及墙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范例—— 地下连续墙成槽及墙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说明——7 基坑支护工程 7.1 一般规定7.1.1 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前应对放线尺寸进行校核,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复核各项施工参数,施工完成后宜在一定养护期后进行质量验收。7.1.2 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的质量验收应在基坑开挖前进行,支锚结构的质量验收应在对应的分层土方开挖前进行,验收内容应包括质量和强度检验、构件的几何尺寸、位置偏差及平整度等。7.1.3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分区分层开挖情况及时对基坑开挖面的围护墙表观质量,支护结构的变形、渗漏水情况以及支撑竖向支承构件的垂直度偏差等项目进行检查。7.1.4 除强度或承载力等主控项目外,其他项目应按检验批抽取。7.1.5 基坑支护工程验收应以保证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7.7 地下连续墙7.7.1 施工前应对导墙的质量进行检查。7.7.2 施工中应定期对泥浆指标、钢筋笼的制作与安装、混凝土的坍落度、预制地下连续墙墙段安放质量、预制接头、墙底注浆、地下连续墙成槽及墙体质量等进行检验。7.7.3 兼作永久结构的地下连续墙,其与地下结构底板、梁及楼板之间连接的预埋钢筋接驳器应按原材料检验要求进行抽样复验,取每500套为一个检验批,每批应抽查3件,复验内容为外观、尺寸、抗拉强度等。7.7.4 ...阅读全文

Better me 2018-09-29 4503 0

电梯井防水 是属于地下防水下面哪个分项 试...阅读全文

从前慢 2015-12-22 2772 2

刚刚浇捣好地下室的剪力墙有裂缝怎么去补漏的...阅读全文

逗逗 2011-10-04 1753 1

混凝土板桩排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示例—— 混凝土板桩排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条文摘录】 摘录一: 7.1 一般规定 7.1.1 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7.1.2 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做好下述工作: 1 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3 有关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第4章、第5章及本章7.2、7.3、7.4、7.6、7.7的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4 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7.1.5 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阅读全文

Better me 2018-08-02 147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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