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住建部发文,决定修改5项部门规章: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 取消分包合同备案; § §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9年2月15日第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19年3月1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修改下列部门规章: 一、删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修改)第十条第二款“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本条款原内容: 第十条 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