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检验批验收时,应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该原始记录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共同签署,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存档备查,保证该记录的可追溯性。 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填写的注意要点如下: 1.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检验批名称及编号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2.验收项目: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验收项目的顺序,填写现场实际检查的验收项目及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内容,如果对应多行检查记录,验收项目不用重复填写; 3.编号:填写验收项目对应的条文号; 4.验收部位:填写本条验收的各个检查点的部位,每个部位占用一格,下个部位另起一行;全数检查项目可按区域、施工段划分。 5.验收情况记录:采用文字描述、数据说明等的方式,说明本部位的验收情况,不合格超标的必须明确指出;对于定量描述的抽样项目,直接填写检查数据;(原始记录中验收情况记录需要用文字描述的根据相关验收规范条文把不是肯定句的改为肯定句填写。如验收规范没有具体的要求,例如:只说明要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那么我们就需要找到这边相关标准,然后根据相关标准填写验收情况记录。验收记录中抽查项目是数值的,软件点击原始记录得到规范范围的一个偏差值,仅供参考。工程实际中填写原始记录数值应是施工现场实际得到的实测值。) 6....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