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规定、要求1.0.1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验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对见证人员进行备案,报质检站、试验站、建设单位等;2.制定工程施工检验试验计划,报监理审批同意后实施;3.制取试样并做好标识;4.填写送式委托单、见证取样单;5.登记试验台账,填写试件编号等;6.送检;7.检测试验;8.收集整理试验报告;9.完善试验台账,填写试验报告编号等。1.0.2 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相关标准。1.0.3 检验试验计划的编制、试件取样、试验台账记录等,均以楼号为单位进行。1.0.4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米或造价≥1000万元,必须在现场按公司要求设计标准养护室,配备空调、架设喷淋降温设施等相应设备。1.0.5 标养室需有专人管理。分早、中、晚三次对养护室进行温度、湿度记录。标养室采用电子温湿度控制仪进行温湿度控制,保证标养室标准温度在20±2℃范围内,相对湿度95%以上。1.0.6 工程采取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验项目有: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养);2.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3.地下室、屋面、厨卫间使用的防水材料;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1同条件试块;5.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6.建筑外窗;7.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8.建筑节能要求进行复试的散热器、电线、电缆...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