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最终的监测河段及监测断面位置;
(2)测绘涉及新建35处、改建6处断面500米范围河段测量1:500地形工作底图和1:200的水下地形图;
(3)完成涉及新建35处、改建6处断面大断面图测量(上中下三个断面);
(4)完成涉及水量监测断面的洪水调查工作,同时完成涉及河段的设计洪水分析及复核工作(其中新建站为分析设计洪水,改建为复核设计洪水);共涉及河段57处,其中新建35处,改建22处(详见表1)。
(5)对需要建设相关的附属设施的水质监测断面进行设计。水质监测均采用人工监测。
(6)初步确定57处监测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其中新建35处,改建22处。
(7)初步制定水文测验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8)完成对市州界断面水量和水质监测断面的新建和改建站点建设的设计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设计报告按市州分别编制。
(9)提交施工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件,按要求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