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立项文件不是工程规划许可证。
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项目建议书;
3 专家论证意见、项目评估文件;
4 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领导批示。
大型项目要列入政府发展计划中,项目要做下去,项目得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发改委或者发改局),这就需要在发改委或者发改局立项,你立项的时候一般需要准备编制好的可行性研究,土地局的用地预审,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环保局的环评意见,规划部门核发的红线图等等文件一起立项,所有这些都需要发改委或者发改局的批复。他们的意见就是批复文件。
工程规划许可证属开工审批文件。
开工审批文件: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参考资料:《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50328T-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