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塔作业防碰撞施工方案及应急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多塔作业院1#、2#?、3#、6#、10#????????????????楼5栋单体组成,共用塔机5台。
二、多群塔防碰撞管理的基本原则
??确保高低塔机施工的安全距离《塔式起重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10.5条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少于2米”。这一规定是本工程群塔防碰撞施工的基本原则,是确定塔机在水平面方向和垂直方向防碰撞措施的基本指导思想。
三、群塔运行原则及防碰撞措施
3.1群塔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原则:高塔均安装在主要位置,工作繁忙,低塔运行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原则:塔机在重叠覆盖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原则: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域时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域停止塔机。
(4)轻车让重车原则: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5)客塔让主塔原则: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6)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作业的要求。顶升时,先顶高塔,后顶低塔;下降拆除时,先降低塔,后降高塔。
3.2各塔机之间的防碰撞措施
各塔机之间的防碰撞措施分水平面方向和垂直方向两个方面,塔机在水平面方向要对低塔的起重臂端部与高塔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安全防碰撞距离;塔机在垂直方向,不仅要对低塔起重臂与高塔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至少有2米的安全防碰撞垂直距离,还要对高塔的起重臂下端与低塔起重臂的上端之间至少有2米的安全防碰撞垂直距离。
2.3塔机回旋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防、临时建筑的防碰撞措施。
2.3.1构筑物防、临时建筑的防碰撞措施
1)凡高度在5m以下的临时构筑物搭设防砸棚;
2)对于高度5m以上的临时构筑物,塔机在吊运物料时采取限位措施,当大臂转到此区域时,由信号工指挥塔机司机将小车回收。绕过临时构筑物,严禁带料运行的小车从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临时构筑物上经过。
2.3.2建筑物的防碰撞措施
1)、每天下班后,关闭电源解开回转限位放下起重小车将钢丝绳与专用地锚牵引桩固定。
2)、确保吊物与障碍物的距离超过0.5米。
四、塔机运行管理
4.1建立协调统一机制:
施工单位各项目部成立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安全部负责人、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和各塔机机长参加的塔机作业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塔机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各塔机机长,负责本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4.2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1)为防止运转时塔机之间相互碰撞,各塔机分别加设限位器,固定在自己主旋转扇区。
2)为保证各塔机在夜间能顺利运行,每台塔机塔臂、尾端、小车设醒目红旗标志,晚上亮红色指示灯并确保足够的照度,使每位塔司工作时能够看清楚自己塔机与相邻塔机交会时钩绳位置避免碰撞。夜间施工作业面及各塔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3)各施工现场围墙四周设置明显警示物,防止塔司视物不清使塔机吊物临空。
4.3合理安排塔机施工:
1)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相邻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碰撞。
如果塔机必须同时作业时,应遵守低塔让高塔的原则,如两塔塔臂在旋转过程中同时进入交叉范围相互靠近时,减慢塔机旋转速度,低塔应提前主动避让,待高塔旋转出交叉范围后,低塔方可继续运转;必须照顾相邻塔机作业情况,注意相邻塔机的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等工作状态,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吊装混凝土和各种物料时,与相邻塔行程小车应错开5m以上距离操作。
2)塔机吊装使用时,塔司和信号工应注意地面变压器、电线及电闸箱等的位置,不得碰撞,防止发生事故;塔机行程小车和吊钩及吊物禁止超出施工现场围墙位置,禁止在办公区、生活区及民房上空停留。
3)塔机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机的吊物钩升至顶端。并将起重小车行走至起重臂根部,以免起吊钢丝绳与相临塔臂发生碰撞。
4)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时,塔机必须停止作业。
4.4加强联络通讯管理
多塔作业应对每台塔机进行统一编号,固定每台机组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现场为塔机组司机及相关指挥人员配备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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