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类型、同一钢筋来源的成型钢筋,不超过30t为一批,每批中每种钢筋牌号、规格均应至少抽取1个钢筋试件,总数不应少于3个。这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第5.2.2中有明确规定。好理解,没有争议。你是准确的。
对热轧钢筋,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现在焦点是: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让我拿出依据,并且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冲突。”
质量监督站过来说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最大批次是30T。答你:他们的说法是错误的!
1、不超过30t为一批,它的先决(前置)条件是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而不是对对热轧钢筋而言的;
2、质量监督站人员自身技术水平太差,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没有好好的学习,对规范理解能力太低。我说隐含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 5.2.1条中。他们读不出: 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试验试样。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复验报告。
我们分析一下:虽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 5.2.1条没有直接规定检查数量值。但是:接规定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是什么概念?是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规定的组批规则、取样数量和方法进行检验。他基本实现为同一个对象只能制订一个标准,以减少交叉,便于执行目标的典范。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
9.2.2.1钢筋应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试验试样。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9.2.2.1钢筋应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试验试样。
如若认为回答质量尚可,劳驾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