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基础数据信息表》填写说明
1、 公路基础信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下发,数据来自全国公路数据库,由省级路
况信息审核主管单位负责核对信息的一致性。
2、 公路基础信息的日常更新由省级审核主管单位提出申请,交通运输部负责更
新。
3、 “路线编号”应遵循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为一位字母码(G、S、
X、Y、Z)加一位、二位、三位、四位数字码。如:G3、G15、G2511、S106。 4、 “起止点桩号”为该路线在省内起止点实际桩号,应连续排列。如:K0至
K190+536。
5、 “填报单位序号”为“附件三”中“填报单位”的自然排列序号。一个路
段存在多个填报单位的,应填写多个序号,序号间用“,”间隔。
6、 “路段起止地点”为某条路线其中某个填报单位负责的路段起止点名称,如:
耒阳至宜章段。
7、 “路段起止点桩号”为某条路线其中某个填报单位负责的路段起止点实际桩
号,应连续排列。如:K6至K15+236。
8、 “技术等级”分为:高速、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类,同一路段可有多
个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