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个大地下室,主楼全部在地下室上面的工程为例:
在GB50300-2013出来之前的分部子分部划分,以前一般默认将地下室整个作为地基与基础分部进行验收。
GB50300-2013出来之后:
1、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基础子分部里没有了主体结构分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里的模板、钢筋、混凝土等相关分项了。而地下室剪力墙、顶板等都需要用到相关规范
2、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地下防水子分部里,出现了主体结构防水这个分项。地下室外墙、底板、顶板都有防水,这个是不是证明地下室应该属于主体结构。
3、以前GB50300-2013培训的时候,问过北京的专家,意见是垫层及以下整个属于地基基础,以上属于主体结构。
4、有个疑问:筏板基础属于地基基础还是主体结构我至今不能确定,如果属于主体结构,那地基与基础分部里 有个筏形与箱形基础分项。如果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那底板的抗渗防水这块又该属于哪个分项?因为地基与基础分部里只有一个主体结构防水了,望哪位大神能帮我解答下。
但是总的来说,规范里也说了,分部分项划分宜按照规范里面的附表进行划分,如果实在搞不清楚属于哪个分部分项,只要把相关工序资料做完整就绝对没错。分部分项、检验批的划分原则是方便工程进行验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