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个问题很困扰我,请各位前辈指点迷津,谢谢!
地下室顶板做法中涉及到隔离层和保护层,我参考的屋面做法下的隔离层检验批和保护层检验批,在写分部子分部分项时,不知道怎么填写:
1、如果写的是地基与基础分部-地下防水子分部-主体结构防水分项;对吗??
2、如果按标准来划分地下室顶板属于主体结构的话,写主体结构分部的话,子分部和分项又不知道咋写了?
以上两种,还有另一个困惑,就是施工依据那写的肯定是地下室顶板施工方案和建筑说明等,验收依据那写什么呢?因为套用的是屋面的下的表格,里面的每一条都是对应于《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咋一看会觉得有点矛盾?
3、直接写屋面分部-基层与保护子分部下的隔离层和保护层分项,这样对吗??那么做分项和子分部分部汇总的时候,是要把地下室顶板的这部分资料汇总到屋面分部里吗?
实在搞不懂了,请前辈们指教,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