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办理的通知
赣建建〔2017〕9号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一网上办理时间 自2017年6月1日起,全省各地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通过我省“一体化平台”办理,未通过该平台办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律无效。“一体化平台”办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增设了二维识别码,相关信息可用手机扫描后展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空白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格式,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印监制。
二、 严格网上审批流程 1、施工许可网上申报。建设单位在“一体化平台”完成新开工项目的报建、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报监等五个环节后,登入“一体化平台”点击“施工许可证申请”栏,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上传相关材料后即可完成施工许可网上申报。
建设单位填报工程项目信息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当从“一体化平台”引用。若发现省外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一体化平台”中无相应信息的,建设单位应告知施工单位办理入赣信息登记手续;若发现省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一体化平台”中无相应信息的,建设单位应告知施工单位与我厅建筑监管处联系。
2、施工许可网上审核。建设单位应按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到当地行政服务窗口审核。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批施工许可申请时,要认真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许可条件原件,发现网上提交、上传或交付材料与原件不符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并说明原因。
3、施工许可审批信息查询。建设单位可登陆“一体化平台”实时查询所申报的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网上受理、审核过程等相关工作信息。
三、 其他要求 1、自2015年12月11日我省“一体化平台”试运行以来,在该平台完成了项目报建、且通过线下审批颁发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应通知建设单位尽快补充完成网上施工许可证申请手续,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一体化平台”;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按流程补充完成网上审批手续;否则,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将无法在网上完成。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供优质服务,按照我省“一体化平台”网上办事程序,明确施工许可办理层级权限,相关责任人要尽快熟悉业务流程,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办理顺利推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