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栅明龙骨吊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示例——
格栅明龙骨吊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说明——
【规范名称及编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条文摘录】
摘录一:
6.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摘录二:
6.2暗龙骨吊顶工程
6.2.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暗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6.2.2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2.3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6.2.4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5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2.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6.2.7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6.2.8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6.2.9金属吊杆、龙平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平应顺直,无劈裂、变形。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10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6.2.11暗龙平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2.11的规定。
表6.2.11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