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资料填写范例——表B.0.6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填表说明】
1要检验内容包括:
(1) 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 (测)报告是否齐全。
(2) 实际进场物资数量、 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 施工计划要求。
(3) 物资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4) 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 工程 物资,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
2填写要点
(1)附件:
材料清单:应列清 进场材料的名称、 规格、 型号、产地、 数量等情况。 个别地区有进场验收记录的采用专用进场验收记录填写。
质量证明文件:生产单位提供的证明工程 材料、 构配件、 设备 质量的证明资料。 如合格证、 性能检测报告等。 凡无国家或生正式标准的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应有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鉴定文件,凡进口材料、 产品、 设备应有商检的证明文件。
自检结果: 承包单位的进场验收记录、 复试报告和项目监理机构见证取样试验证明。
(2)部位: 一般填写分(子)分部工程名称、楼层或 施工段名称。
(3) 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项目部章。
(4) 项目监理机构(章):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加盖监理机构章。
2. 见证取样
(1)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授权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原 材料、 构配件及试件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在送检之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当地要求制定见证取样计划, 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字认可才可实施。
(3)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具备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见证人员应由建设或监理单位技术人员担任。
(4)在现场取样之前,应通知见证人员到场,需要进行现场取 样,不得弄虚作假,取样后填写见证记录。
(5)施工单位现场取样的数量、方法需要咨询当地实验室,并 根据当地实验室的要求进行封样,按规定作出标识、 封志。因各地 实验室取样要求有所差异就不再列举。
3. 材料取样和质量证明文件收集难点
(1) 目前建筑工地常用水泥品种: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其主要检查项目包括: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细度以及其他(烧失量、三氧化硫、碱含量、氯化物、放射性)。水
泥质量证明文件必须具备厂家提供的3d检验报告和28d补强检验报告。
(2)回填土取样方法: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蜡封法。环刀法最为常用。用环刀法取样时应在穷实层2/3处取样。取样前,应事先在环刀内壁涂抹一 层凡士林,将环刀垂直下压,直至土样高处环刀,将环刀整个挖出。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充足。
(3)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标准试件留置: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 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4)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 应由施工、 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 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同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4. 人防工程常用材料质量证明资料及相关实验
(1) 钢筋原材质量证明文件及复检报告
(2) 防水卷材质量证明文件及复检报告
(3)防水涂料质量证明文件及复检报告
(4) 砂复检报告
(5) 蒸压加气块质量证明文件及复检报告
(6) 水泥质量证明文件及复检报告
(7) 碎石复检报告
(8) 商品混凝土合格证
(9) 铸铁管、 塑料管合格证明文件
(10) 衬塑钢管合格证明文件
(11) 消火栓箱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2) 灭火器检验报告
(13) 阀门的合格证明文件及复试
(14) 消声器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5) 风机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6) 防火阀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7)电线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及复试
(18)电缆桥架合格证明文件
( 19) 镀锋线管、 线盒合格证明文件
(20) 配电箱合格证明文件及复试
(21) 击实试验
(22) 回填土试验
(23) 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24) 钢筋连接检验检测报告
(25) 混凝土抗水渗透检测报告
(26) 后置埋件锚固承载力检验报告
(27)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
(28) 钢筋保护层检验报告
(29) 人防专用防护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防爆地漏、防爆阀门、 呼叫按钮、防爆线盒、防护密闭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