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钢结构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
4)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5)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及证明文件;
8)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
9)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产品标志及性能检测报告;
10)不合格项的处理记录及验收记录;
11)重大质量、技术问题实施方案及验收记录;
12)其他有关文件和记录。
16、换填路基有哪些要求?
我们在做道路的资料时,经常遇到有换填的路基。如果设计中没有对换填材料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在记录中有关换填法处理路基的要求可以填写下列内容:
换填材料可选用黄土、其他黏性土或石灰土,填筑压实要求和土方路基一致。采用石灰土换填时,石灰与土的质量配合比,宜为石灰:土为9:91(即二八灰土)或12:88(即三七灰土)。石灰的质量要求还须符合相关规定。
换填宽度应宽出路基坡脚0.5~1.0m。
填筑用土中大于10cm的土块必须打碎,并应在接近土的最佳含水量时碾压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