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资料员朋友遇到这种情况:混疑土试块抗压强度每一组都合格,最终的评定结果也是合格,但是把材料送到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时,相关人员指出,其中有几组试块的抗压强度太高,不合格。
对于现场试验技术人员来说,真是太难了,试块强度低了不行,想不到,高了也不行。
小伙伴们就要问了,有没有什么规范规定混疑土试块抗压强度超出设计值几个标号就算不合格?
目前国标当中没有确定的要求,我们只能查看我们当地的检测手册或者相应的地标。
我找了很多地区的检测手册或者地方标准,目前是有这几种要求:
第一种是按照等级来要求的,有地区要求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高于设计强度等级四个等级,应对试块对应的部位实体强度进行抽测;还有地区要求一般混凝土强度不能高于设计强度的三个级别。
第二种是按照设计值的百分比来测定,有地区提出超出设计值的150%就说明可能在原材、生产过程、试块制作和养护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和强度不够同等对待;还有地区明确单组混凝土试块强度为设计值的95%至200%之间为合格。
所以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超标多少算不合格这个问题的答案无法做到全国统一,只能查找我们当地的要求。但是对于我们送检的同一组试块的抗压强度代表值应该怎么取值,什么情况不合格,规范有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