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完毕后,要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养护措施,同时还要符合以下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不同水泥拌制的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也不同: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摸板及支架。
注意:1)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不得浇水;2)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3)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