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外架搭设需遵循以下规范:
一、材料要求
钢管:
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得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钢管的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扣件:
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 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
扣件不得有裂缝、变形,螺栓不得滑丝。
脚手板:
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 30kg。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厚度不应小于 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 4mm 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安全网:
必须是经国家指定监督检验部门鉴定许可生产的厂家产品。
安全网的规格、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立网不得代替平网使用。
二、基础要求
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浸泡地基。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三、搭设要求
立杆:
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立杆间距、垂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在同步内,且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立杆顶端应高出女儿墙 1m,高出檐口上皮 1.5m。
纵向水平杆: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 3 跨。
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横向水平杆: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 1/2。
剪刀撑:
高度在 24m 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 15m 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并应采用不少于 2 个旋转扣件固定。
连墙件:
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
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脚手架外侧应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道栏杆高度为 1.2m,下道栏杆高度为 0.6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
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脚手板铺设: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 120~150mm。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 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 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 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
四、验收要求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验收内容包括: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安全网的张挂及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基础是否平整坚实,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五、使用要求
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及连墙件。
六、拆除要求
拆除脚手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拆除的构配件应采用起重设备吊运或人工传递到地面,严禁抛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