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留置的组数主要取决于混凝土的浇筑量、浇筑方式以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下是根据不同情况对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的详细归纳:
一、普通混凝土试块留置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时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且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
同样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并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且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二、大体积混凝土试块留置
一次连续浇筑不大于1000m同配合比的大体积混凝土时
混凝土强度试件现场取样不应少于10组。
一次连续浇筑1000~5000m同配合比的大体积混凝土时
超出1000m的混凝土,每增加500m取样不应少于一组,增加不足500m时取样一组。
一次连续浇筑大于5000m同配合比的大体积混凝土时
超出5000m的混凝土,每增加1000m取样不应少于一组,增加不足1000m时取样一组。
三、防水混凝土试块留置
对于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是重要指标。根据规定,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四、灌注桩混凝土试块留置
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筑50m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当混凝土浇筑量不足50m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1组试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对于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试块的留置和取样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等。
综上所述,混凝土试块留置的组数应根据具体的浇筑量、浇筑方式以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和取样符合要求,从而为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和工程验收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