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建委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
1、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
限制、禁止使用范围:不得用于除以下条件之外的建设工程(因施工技术、现场条件限制不能采用机械成孔的项目,以及开挖孔径≥1.2m且深度≤3m的岩石地基成孔项目)。
理由:安全隐患大,作业环境差,职业健康危害大。
替代技术(产品):机械成孔灌注桩。
2、禁止使用旋挖成孔扩底灌注桩
限制、禁止使用范围: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理由:成孔扩底质量难以保证,影响桩基承载力和结构安全。
替代技术(产品):旋挖成孔非扩底灌注桩等。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新技术工程应用,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提高行业建设技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10〕65号),编制形成了《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应加强《技术通告》的宣贯、实施及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积极推广、扶持和发展相关替代技术、工艺和产品,提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能力。
三、在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技术通告》未列入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执行。
四、原《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一号至第八号自本《技术通告》实施之日起废止。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或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 沈李智,电话:023-63862949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王永合,电话:023-63867674
附件: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 年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11月6日
来源:重庆市住建委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