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江苏、湖北、北京、上海、深圳等省市大力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架,重庆、温州不得使用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支撑体系。2020年1月1日起,苏州所有新开工的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架、温州推广到所有的模板支撑架工程。趋势已经明了,承插型盘扣式支架必将在全国广泛应用,多地已强制规定,其他省份或将不远。
那么承插型盘扣式支架如何计价?盘扣构件如何进场?
11月18日,苏州市作出了详细规定
关于计价问题
采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模板支架的,其定额子目(含檐高超过20米脚手材料增加费子目)中的脚手钢管、扣件、底座、钢管支撑(钢模支撑)、卡具(零星卡具)以及钢模另配件等材料费现行价之和,按不同开工日,分别乘以相应系数,其余不变。
(一)2021年1月1日之前开工的:
1、双排外架子脚手架,系数1.9,
2、综合脚手架,系数1.7,
3、其余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系数1.5。
(二)2020年1月1日之后(含2021年1月1日)开工的:
1、双排外架,系数1.6,
2、综合脚手架,系数1.45,
3、其余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系数1.3.
二、执行过程中,上级有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文下发后,已结算工程不再调整。
关于构件进场
一、加强盘扣构件质量的源头管控
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或租赁盘扣构件时,应与生产厂家或租赁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生产厂家或租赁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盘扣构件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来源可靠、质量可追溯。
自行采购盘扣构件的施工单位或租赁企业,应制定落实防范伪劣、掺假及不同厂家盘扣构件间交叉混用措施,不停企业盘扣构件应有明显区分标识。
二、强化进场盘扣构件的质量检查
一个工程项目原则上使用一家生产企业的盘扣构件。当所供盘扣构件数量不能满足同一工程需要时,工程项目内应按区域严格划分,避免混用不同租赁企业或生产厂家盘扣构件。
盘扣构件进入施工现场时,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
1、核对盘扣构件质量保证资料并纳入工程档案留存;
2、同时还应对盘扣构件外观质量、外径、壁厚及主要盘扣构件表面的产品标识等进行检查;
3、钢管的外径和壁厚不得低于《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JG/T503-2016)规定的最低标准;
4、并记录盘扣构件生产单位和进场时间、数量。
对于质保资料不齐全、外观质量不合格和未按标准要求留设产品标识的盘扣构件,一律不得进场
三、严格盘扣构件使用前的质量检测
1、关于委托检测有关事项。进入施工现场的盘扣构件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地会同建设(监理)单位现场见证取样后,送样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依照现行《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JG/T503)和《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228.1)标准对连接盘强度、可调托撑及底座的抗压强度、钢管尺寸偏差和立杆钢管力学性能检测评定,出具的盘扣构件质量检测报告需载明检测依据及检测结论,并注明盘扣构件的来源(如生产厂家、租赁单位等)信息。盘扣构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
2、关于检验批的划分和取样要求。同一租赁企业或生产厂家的盘扣构件,房屋建筑工程使用:a、总建筑面积≤10万㎡,每5万㎡为一个检验批;b、>10万㎡以上的项目,没增加10万㎡增加1个检验批。市政工程使用:a、按桥梁长度≤1000m的项目,每500m为1个检验批;b、>1000m的项目,没增加1000m增加1个检验批。
取样要求:每个检验批为连接盘强度、可调托撑/可调底座抗压强度、钢管尺寸偏差抽取数量各8件,立杆钢管力学性能抽取2件。
四、加强对现场使用的盘扣构件质量监督管理
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盘扣构件的抽查力度。对盘扣构件质量有疑问时,应督促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检测。对质量不合格的盘扣构件生产企业或租赁企业应予通报,并依法依规对使用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施工单位不得再次使用该租赁企业提供的盘扣构件。
各省市文件回顾
南通:即日起,国有投资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8月4日,南通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工程中属于超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二、2020年下半年起,凡申报“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的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工程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在“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考评中予以加分:
1、模板支撑工程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项目,在总体符合率基础上加1%,但原加分项数不变;
2、外脚手架工程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项目,在总体符合率基础上加2%,但原加分项数不变;
3、模板支撑工程和外脚手架工程均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项目,在总体符合率基础上加3.5%,但原加分项数不变。
温州:高支模禁止使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7月8日,温州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全面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模板支撑工程
1、即日起,属于超危大工程和参超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架工程,不得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必须选用碗扣式、承插盘扣式等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
2、2021年1月1日起推广到所有的模板支撑架工程。
基坑工程
1、除采用放坡体系外,基坑支护工程的所有结构(包括置入孔道的钢管、钢绞线或者其他细长材料等)不得超越用地红线。
2、对于采用卸土方式减小基坑开挖深度的基坑工程,在确定其危大工程分类时,基坑开挖深度应以场地初始标高为准。
爬架(防护平台)工程
1、温州市所有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以下简称爬架)均按超危大工程进行监管。
2、爬架原则上仅限使用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项目,可试点建筑高度100m以下的项目使用爬架。
3、爬架在安装和拆除前,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施工走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4、在使用前应将爬架的生产厂家、爬架的专业承包单位、爬架的基本情况、安拆单位、检测单位、爬架的使用工地等相关信息录入市“智慧工地”平台。
上海要求采用盘扣架,重庆禁止使用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标准》的通知:为了满足“施工防护设施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的要求,子2019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内工程项目应采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实施范围为:
1、外环线以内,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2、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工地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3、施工作业点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物15米及以内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
在重庆市最新发布的《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过(2019年版)》,也对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使用作了限制。
具体来讲,根据《通过规定》,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严禁用语全市建设工程,理由是整体性差,存在安全隐患,建议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其他脚手架,如权钢爬架等。此外,通告还对扣件重量作了具体要求:
1、自重<13.2N/个的直角型全铸铁扣件;
2、自重<14.6N/个旋转型全铸铁扣件;
3、自重<18.4N/个对接型全铸铁扣件。
对不符合这些要求的扣件,将禁止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通告规定,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新技术工程应用,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提高行业建设技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10〕65号),编制形成了《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应加强《技术通告》的宣贯、实施及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积极推广、扶持和发展相关替代技术、工艺和产品,提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能力。
三、在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技术通告》未列入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执行。
四、原《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一号至第八号自本《技术通告》实施之日起废止。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或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 沈李智,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王永合,
附件: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 年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6日
附件: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 年版)
序号
|
技术
分类
|
技术名称
|
禁止
|
限制
|
技术(性能)指标
|
限制、禁止使用范围
|
相关理由
|
替代技术(产品)
|
执行时间
|
1
|
施工技术及机具设备
|
人工挖孔灌注桩
|
?
|
√
|
?
|
不得用于除以下条件之外的建设工程(因施工技术、现场条件限制不能采用机械成孔的项目,以及开挖孔径≥1.2m且深度≤3m的岩石地基成孔项目)。
|
安全隐患大,作业环境差,职业健康危害大。
|
机械成孔灌注桩。
|
发文之日起执行
|
2
|
旋挖成孔扩底灌注桩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成孔扩底质量难以保证,影响桩基承载力和结构安全。
|
旋挖成孔非扩底灌注桩等。
|
3
|
塔吊吊泵管浇筑混凝土施工工艺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安全风险高,易引发高坠、物体打击与坍塌等事故。
|
采用混凝土布料机浇筑混凝土等施工工艺。
|
4
|
砖砌生化池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整体性差,易变形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
成品生化池或现浇钢筋混凝土生化池。
|
5
|
混凝土楼梯现浇工艺
|
?
|
√
|
?
|
不得用于装配式建筑重点发展区域和丰都县建筑面积≥8万m2(以规划方案一次性批准的建筑面积计)的混凝土结构高层住宅建筑标准层。
|
资源综合利用率低,作业环境差,阻碍技术进步。
|
预制装配式工艺。
|
6
|
无止水构造的对拉丝杆
|
?
|
√
|
?
|
不得用于有抗渗等级要求的墙体结构。
|
易造成外墙渗漏。
|
分体式止水丝杆等。
|
7
|
原木模板,竹(木)胶合板模板(采用脲醛树脂为胶粘剂)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资源综合利用率低。
|
组合铝合金模板等。
|
8
|
组合小钢模
|
?
|
√
|
?
|
不得用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的楼板及剪力墙。
|
易漏浆、露筋、爆模,施工效率低。
|
组合铝合金模板等。
|
9
|
全铸铁扣件
|
√
|
?
|
1.自重<13.2N/个的直角型全铸铁扣件;
2.自重<14.6N/个的旋转型全铸铁扣件;
3.自重<18.4N/个对接型全铸铁扣件。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性能指标难以符合标准要求。
|
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要求的扣件。
|
序号
|
技术
分类
|
技术名称
|
禁止
|
限制
|
技术(性能)指标
|
限制、禁止使用范围
|
相关理由
|
替代技术(产品)
|
执行时间
|
10
|
施工技术及机具设备
|
竹(木)脚手架,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大模板悬挂脚手架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整体性差,存在安全隐患。
|
符合标准要求的其他脚手架。
|
发文之日起执行
|
11
|
普通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竖向主框架为单片或空间桁架结构,水平支承桁架为空间结构,架体构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外立面防护采用安全网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文明施工。
|
装配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
|
12
|
扣件式钢管悬挑卸料平台、扣件式钢管落地卸料平台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整体性差,存在安全隐患。
|
符合标准要求的型钢卸料平台等其他卸料平台。
|
13
|
滑(溜)槽(搁置于脚手架上)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文明施工。
|
符合标准要求的型钢卸料平台等其他卸料平台。
|
14
|
简易吊(挂)架(用于外墙施工)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缺少安全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
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吊篮、脚手架。
|
15
|
手动吊篮(现场组装)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缺少安全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
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吊篮。
|
16
|
井架式起重机,TQ60/80塔式起重机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结构性能差,存在安全隐患。
|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等。
|
17
|
龙门架物料提升机,扣件式钢管井架物料提升机,物料提升机(采用摩擦式卷扬机驱动)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稳定性差,易引发安全事故。
|
符合标准要求的施工升降机等其他物料提升机。
|
18
|
自制简易登高用具(高凳、爬梯、人字梯等)
|
√
|
?
|
施工作业高度>2.0m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结构性能差,易引发高坠事故。
|
符合标准要求的带止挡装置的工具式定型化产品等登高用具。
|
19
|
钢筋及加工
|
低碳冷拔钢丝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质量难以保证,影响建筑质量安全。
|
热轧带肋钢筋HRB400、HRB500等。
|
20
|
冷轧带肋钢筋(非在线热处理工艺生产)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抗震性能差,影响建筑质量安全。
|
热轧带肋钢筋HRB400、HRB500等。
|
序号
|
技术
分类
|
技术名称
|
禁止
|
限制
|
技术(性能)指标
|
限制、禁止使用范围
|
相关理由
|
替代技术(产品)
|
执行时间
|
21
|
钢筋及加工
|
卷扬机调直钢筋工艺,钢筋调直切断工艺(带有延伸功能)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难以保证。
|
无延伸功能的自动化钢筋调直切断工艺。
|
发文之日起执行
|
22
|
砂轮切断钢筋工艺
|
?
|
√
|
?
|
不得用于施工现场钢筋切割。
|
锯片质量难以保证,存在安全隐患。
|
自动化钢筋切断工艺。
|
23
|
钢筋切断工艺(采用剪切原理)
|
?
|
√
|
?
|
不得用于全市建设工程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
|
钢筋接头截面不平整,影响机械连接接头质量。
|
采用锯切原理的钢筋切断工艺。
|
24
|
BX1-135、BX2-500交流弧焊机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焊接质量难以保证、能耗大。
|
逆变电焊机等。
|
25
|
电渣压力焊
|
?
|
√
|
?
|
不得用于水平钢筋和倾斜钢筋(斜度大于4:1)以及直径>28mm竖向钢筋的连接。
|
焊接质量难以保证,影响钢筋性能。
|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等。
|
26
|
电弧搭接焊,钢筋闪光对焊
|
?
|
√
|
?
|
不得用于建设工程中直径≥16mm的热轧钢筋连接。
|
焊接质量难以保证,影响钢筋性能。
|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等。
|
27
|
钢筋网片(现场人工绑扎)
|
?
|
√
|
?
|
不得用于主城区的桥面、路面工程。
|
质量难以保证,施工效率低。
|
钢筋焊接网片等。
|
28
|
施工现场加工箍筋
|
?
|
√
|
?
|
1.不得用于主城区、涪陵区、永川区、黔江区、南川区、綦江区、荣昌区的市级重点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租房建设工程。
2.不得用于主城区、南川区、綦江区、荣昌区建筑面积≥8万m2(以规划方案一次性批准的建筑面积计)的建筑工程。
3.不得用于涪陵区、永川区、黔江区建筑面积≥5万m2(以规划方案一次性批准的建筑面积计)的建筑工程。
|
加工质量难以保证。
|
成型箍筋加工配送。
|
29
|
厨房与卫生间产品
|
排烟气道(砖砌,手工生产,采用非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做增强材料,采用菱镁材料为原材料生产)
|
√
|
?
|
?
|
严禁用于全市建设工程。
|
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
符合《机制排烟气道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212等要求的机制排烟气道。
|
其他地区
江苏
《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2020年5月
五、加大新型安全防护设施推广力度督促施工企业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提升施工安全防护水平,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使用。鼓励在“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上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临边洞口位置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防护网片。
湖北
《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2020年6月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替代非标准产品、工艺进程,?推广使用承插盘扣式脚手架、智能安全绳等。附件:23.在高支模分项工程?逐步推行使用承插盘扣式脚手架。
深圳
《关于印发2020年深圳市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七)深入开展危大工程等安全执法检查2.组织模板支架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模板支架专项治理行动,严禁使用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脚手架,?大力推广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模脚手架,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模板支架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
《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推进绿色安全建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实施工序作业机械化 9.预制部品、部件实施现场机械化装配施工;结构模架?优先选用大模板、?承插盘扣式钢管支架,从严管控小模板、碗扣脚手架使用。
针对目前工地常用四种脚手架形式:扣件式、碗扣式、承插型盘扣式、承插型轮扣式,总结对比各自技术要点,以供大家参考。
四种模板支架形式及参考规范
1、钢管扣件式
参考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2、碗扣式
参考规范:JGJ166-2016《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3、承插型盘扣式
参考规范:JGJ231-2010《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4、直插型盘扣式
参考规范:T/CCIAT0003-2019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轮扣式模板支架安全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