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 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 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规范中明确的部分,不再详细叙述,请参照品茗国标资料实例中的规范条文说明):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2)不超过2503)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1.1.2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