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支管与雨水口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填表范例 【规范名称及编号】《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条文摘录】 16.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 16.2.1 雨水支管应与雨水口配合施工。16.2.2 雨水支管、雨水口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且满足路面排水要求。当设计规定位置不能满足路面排水要求时,应在施工前办理变更设计。16.2.3 雨水支管、雨水口基底应坚实,现浇混凝土基础应振捣密实,强度符合设计要求。16. 2.4 砌筑雨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l 雨水管端面应露出井内壁,其露出长度不应大干2cm。 2 雨水口井壁,应表面平整。砌筑砂浆应饱满,勾缝应平顺。 3 雨水管穿井墙处,管顶应砌砖券。 4 井底应采用水泥砂浆抹出雨水口泛水坡。16. 2. 5 雨水支管敷设应直顺,不应错口、反坡、凹兜。检查井、雨水口内的外露管端面应完好,不应将断管端置入雨水口。16. 2.6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四周回填应密实。处于道路基层内的雨水支管应做360°混凝土包封,且在包封混凝土达至设计强度75%前不得放行交通。16. 2. 7 雨水支管与既有雨水干线连接时,宜避开雨期。施工中,需进入检查井时,必须采取防缺氧、防有毒和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16. 2.8 支管与雨水干管连接,需新建检查井,其砌筑施工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