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完工后,各相关单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勘察单位应编制勘察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2)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并应编制设计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3)施工单位应自检合格,并应编制工程竣工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4)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交;5)最后由建设单位在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