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验收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设计文件:
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
设计变更通知单;
地基基础工程洽商记录。
施工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记录及施工日志;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材料和质量证明文件:
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材料试验报告,包括水泥、钢材、砂石、防水材料等的试验报告;
混凝土、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地基处理记录和验收报告;
钢筋焊接接头、连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监测报告:
地基沉降观测记录;
若有基坑支护工程,则需提供基坑监测报告。
验收申请报告:
工程验收申请报告;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自检报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的其它资料。
在提交以上资料时,应确保所有文件资料完整、真实、准确,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验收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共同对地基基础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