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是工程实体的最终成果,是体现一个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而记录的一系列书面材料,是反映工程成果的重要性文件。因此作为工程参与的监理工作者,对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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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内容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第4.2节的规定;由总监组织编写,编制人由总监签字,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要形成审批文件,并要得到业主方确认;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要使用公司统一封面,统一格式;具体内容详见作业指导书中的关于监理规划的编制规定。
2、监理细则
监理细则内容要详尽,具有操作性,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中第4.3节的规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审批后实施,要形成审批文件;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监理细则要使用公司统一封面,统一格式;具体内容详见作业指导书中的关于监理细则的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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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要形成正式图纸会审纪要,参加会议各方签字盖章;监理在图纸审查中提出的具体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以备会议提问、解答;发给业主要有记录。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要按时审批,用统监表A-2;审批的内容要符合要求,不要用简单的“同意施工单位意见”,要认真而全面批示;当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善时,监理用统监表B-1表,明确指出,限期补充;
5、审查测量放线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认真确认红线桩,对红线桩进行实地校验;要及时对建筑物施工放线进行验收。
6、原材料、构配件的控制审查
施工单位或委托试验单位试验检测资质和业务范围;认真审核产品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对签认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填写监理规范表B.0.6;做好取样、送样见证工作,按要求办理委托手续,对试验结果进行核定。
7、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应进行旁站监理;有关旁站监理的规定,详见作业指导书中关于旁站监理的规定一节;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下发监理通知单A.0.3表,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并填写监理规范表B.0.7表;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并填写监理规范表B.0.8表。
8、工程变更
无论哪方提出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项目监理部签转,设计单位出具设计修改文件,设计人员签字及盖章齐全;监理对工程变更可以提出审查意见。工程变更应标注在图纸上。
9、工地例会制度
要建立周例会制度,总监要收集资料,做好准备,发言能引起重视;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格式符合要求要按时召开,对纪要的执行要有检查。发放各方要有登记,会议纪要上各方代表要签字确认,会议纪要后要附参加会议人员签到表。
10、监理日志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逐日填写监理日志,不得跳记或多日合并记录,如监理工程师因事请假,总监需安排其他监理工程师巡视、验收,并记录监理日志,总监每日签阅一次,总监每星期按时填写巡视记录。要按时详细真实记录,字迹工整,用词准确规范;填写内容应符合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
11、旁站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旁站记录应按规范表A.0.6的要求填写,具体内容按照公司旁站记录模板要求记录。
12、平行检验记录
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平行检验记录按公司统一表格定期填写。
13、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应按时编写;监理月报的内容要符合作业指导书的规定;监理月报应从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最迟要于次月5日前送达业主、公司监理部,份数根据需要决定;监理月报封面要按公司统一规定,封面要有总监签字。
14、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可按工程竣工来编写。内容应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监理工作总结应在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项目总监及公司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监理公司印章。
1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项目总监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应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由项目监理部编写,项目总监及公司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监理公司印章。
16、工程图纸管理
要有专人负责,建立收发登记。除设计修改及时表示在图纸上外,不准在图上乱涂乱画。在施工现场的图纸应及时按档案馆归档要求折叠成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破损。
17、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要按程序进行,要形成完整记录;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要进行跟踪,并形成证实资料;要实事求是的分析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分清有关方面的责任。
18、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监理应经常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每周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形成记录,每月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按59-2011检查表进行评分,形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