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论证前准备内容
? ? ?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二、方案审核人员
? ? ?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 ? ?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此处强调方案必须由技术人员编辑及审核,监理和施工方为审核对象,建设单位不再作为审核对象;具体我们还要结合当地的实施细则。
? ? ? ?安徽省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质量、安全、技术、机械设备等)技术人员对方案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专项方案的编制依据是否齐全、有效;
(二)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三) 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四)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 应急预案是否可靠。
? ? ? ? 江苏省实施细则: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 ? ? ?施工单位应当在专家论证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从工程属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本地区专家无法满足需要时,可通过“省安全管理系统”省专家库中选取省内专家或邀请外省、国家部委的专家。论证专家的专业应与论证的危大工程类型相匹配。施工单位确定专家组成人员后,应在论证会前将专项施工方案文本电子版交于专家进行预审。
三、专家论证参会人员
? ? ? ? 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 ? ?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专项方案论证内容
? ? ? ?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专项方案论证结果
? ? ? 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
? ? ? 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注:本表仅提供参考作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表格样式以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要求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