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18条

奋斗 2020/7/29 15:15:01 浏览量:1230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岗位责任制的组成部分,是所有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关糸到企业的全员、全方位、施工全过程。公司的党政工必须一齐抓,各职能部门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分头抓,层层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做到齐抓共管,责任明确。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督促检查所属单位认真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2、 支持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开展安全工作。
3、 领导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国家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措施经费,认真组织力量按时完成安全措施项目做到专款专用。
4、 根据本企业的施工生产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职工的劳逸结合。
5、 定期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防火例会、协调安全、防火工作,研究解决生产中涉及安全、防火的重大问题。
6、 组织公司级季度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措施、督促基层按期整改;对在安全生产贡献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的人员必须及时严肃地批评教育,教育不改的要给予处理。
7、 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按规定时间报请领导机关和部门审批。
8、 督促财务部门落实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用品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任制
1、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工作列入安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要求明确、措施有力、经常检查。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认真开展党内安全生产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 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协助行政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4、 经常检查督促安全部门的工作、支持安全干部行使安全职责。
5、 发生重大事故后,协助行政领导,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会同行政领导对负有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和处理。
第三条    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协助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 组织有关人员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各部门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 主持召开每月一次公司级安全例会、组织基层及部门领导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文件和批示,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负督促检查责任。
4、 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审定公司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主持生产时,必须坚持“五同时”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基层单位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负检查督促责任。
6、 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特点,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职工的劳逸结合。切实予以解决。
7、 按期组织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措施、督促基层和部门领导按期整改。
8、 直接领导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支持安全部门依法监督、先例安全职责。
第四条    公司分管其他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支持、配合经理抓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督促基层领导各分管机关部门领导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
3、 在审核公司编制年、季度经营计划,以分包工程中,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列为重要审核内容,并经常督促检查。
4、 严格审批经济合同,切实把好合同中的安全责任条款关。
5、 参加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生产奖惩治考核工业办法等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审定,并做到经费落实,专款专用。
第五条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总的责任。
2、 领导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各审查工作。
3、 审查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企业的技术改造方案,应根据国家颁发的相应的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严格把关。
4、 审查或审批公司各类技术标准、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及引进项目时,应同时审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纠正或不予批准。
5、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改善劳动条件和减轻劳动强度的技术措施,确保职工安全与健康。
6、参加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
7、 织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的推广应用。
8、 参加重大恶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人员对事故提出鉴定意见及技术整改要求。
第六条    公司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协助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公司安全负指导检查责任。
2、 组织月、季、年度的经济活动的分析时,必须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安全事故的损失和奖惩办法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有关改正意见各措施。
3、 参加审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时,必须同时审查劳动保护费用和安全奖励基金的计划并将费用纳入财务计划。
4、 审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国家规定合理安排安措经费、检查督促专款专用。
5、 审查公司的劳动保护费用,安全奖励基金计划的招待情况,严格监督有关部门按期实施。
6、 协助副总经理严格审批经济合同,对缺乏必要的安全责任条款的合同予以纠正不予审批。
第七条     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实施细则。
2、 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基层的安全管理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
3、 组织和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基层落实整改,切实做到预防为主,消除隐患。
4、 参加审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
5、 参加制订、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培训、复训考核发证工作。
6、 负责公司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领导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故的预防及整改措施,督促基层落实。
7、 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干部的安全法规和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考试,新工人进场的三级教育。
8、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月度、季度和专项会议的准备工作,及时贯彻传达会议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督促检查基层单位招待情况。
9、 负责公司安全部门做好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基层防火安全及火灾事故调查。
10、负责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合同有关部门抓好防治防汛、防暑降温和督促检查。
11、负责制订、修订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上报和管理工作。
12、组织召开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合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评比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八条    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编制财务计划时,同时编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费,安排筹备所需的资金,并负责督促做到专款专用。
2、 负责检查督促劳保防护用品各类事故的费用的开支。
3、 协助安全科按规定收取违章罚款和扣发安全奖及其它款项。
4、 协助安全部门做好安全资金铁发放工作。
5、 根据上级颂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为保证安全生产负责。
第九条     经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制定和下达经营计划、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必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考核指标。
2、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的内容。
3、 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将其汇编到年度和季度的生产经营计划之中进行考核。
4、 编制工程概预算,必须考虑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费用。
5、 对外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就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及安全违约责任,并符合安全法规。
6、 根据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为保证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条     质检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施工生产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技术的质量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非标准的产品也应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数据,无质量鉴定资料的必须进行检测,符合设计要求,方可使用。糸外购产品无出厂合格证,不准使用。
2、 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认真鉴定,保证设计安全的可靠。
3、 负责对建筑安装施工现场的高空作业设施,大型模板安装,脚手架等进行质量监督。
4、 在质量工作应有作好“三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定期对施工建筑物、成品、半成品及预制构件原材料的监督、严格把关、预防事故的发生。
5、 根据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    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 严格执行,《施工机械管理条例》,做好机械设备采购、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工作,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 定期检验施工机械设备,不合格的要及时报损更新,为项目经理部提供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
3、 按施工机械设备申报计划,组织调拨或提供安全设施齐全的施工机械设备。
4、 根据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自己业务范围内,为保证安全生产负责。
5、 参加公司级安全大检查了解和检验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安全的应提出整改或进行更新。
第十二条    工程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及规定,以本工程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部责任。
2、 在组织生产坚持“五同时”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的各项预防、组织措施贯穿到生产、施工的全过程,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3、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纪律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高自保能力。
4、 定期组织召开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生产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并实施解决的措施。
5、 严格按公司制订的检查,组织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制订措施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确无能力自改的应书面公司,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 发生重大事故,要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公司,按照“二不放过”原则,认真严肃地进行调查、分析、制订、落实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 对无视法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必须及时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上级制定的安全奖惩办法查处、教育不改的给予必要政纪处理。
第十三条   工程处党支部正、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文件、制度、协助行政领导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工程处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2、 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积极开展党内安全活动,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帮助行政领导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把思想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工作的始终。
4、 协同行政组织开展安全无事故竟赛活动,及时了解好的经验,对在安全生产上作出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建议行政奖励。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国家、上级机关、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及规章制度,对本项目经理部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2、 在组织生产坚持“五同时”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的各项预防、组织措施贯穿到生产、施工的全过程,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3、 工地开工前,须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技术措施申报表。
4、 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和各项要求,在施工中如需要变更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批准。
5、 定期组织召开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生产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制定并实施解决的措施。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6、 负责对新工人,更换工种人员,增添新设备采用新工艺的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按规定选送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
7、 严格按公司制订的检查,组织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制订措施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确无能力自改的应书面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8、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要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公司,按照“二不放去”的原则,认真严肃地进行调查、分析、制订、落实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9、 对无视法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必须严肃地批评教育并按上级制定的安全奖惩办法查处,教育不改给予必要政纪处理。
10、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第十五条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所管的工地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做到不违章指挥。
2、 布置施工任务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督促班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3、 协助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施工现场检查,及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工作前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安装的电气、坑、井、沟等周围设置的围攻栏和安全标志,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设施,都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协助项目经理和班长,对工人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 负责项目经理部“三级”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
3、 每月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会议,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4、 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发放和调拨劳保用品。
5、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监督落实改进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6、 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按时填报表,各种台帐整齐,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档案。
7、 检查督促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任何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批评并加以制止。
8、 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劳动保用品。
9、 经常向有关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处理不安全的事故,提出加强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
第十七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领导本班组工人开展各种安全活动,经常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工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各健康负责。
2、 开展上班前三分钟的“我要安全,安全在我心中”的安全宣讲教育。并对所用的机具,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措施,杜绝违章操作。
3、 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新工人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
4、 经常检查本班组人员作业时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或上报,并开好工后会,总结一天的安全情况。
5、 发生事故或事故苗子,保护现场,立即报告,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班组工人讨论,分析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 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把安全情况列为交接班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八条    生产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积极参加本公司开展的各种安全活动,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本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
3、 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 搞好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卫生。
5、 对违章指挥者有权抵制,并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6、积极参加“我要安全,安全在我心中”安全生产演讲,提高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售前客服

售后客服

咨询电话

0571-56665700

意见反馈

关注有礼

扫码关注公众号 资料千货免费获取

关闭

打开微信扫一扫

点击右上角分享到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