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即日起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紧盯这些问题

施工小茗 2019/4/16 10:43:46 浏览量:634

贵州即日起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紧盯这些问题

文章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19-03-27 11:49:00 阅读:6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小中大】 短网址:http://t.cn/EJNWwgd





  3月2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把专项治理行动各项要求做实做细做到位。要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抓好责任落实。


  通知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科学谋划、严密组织,及时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对2019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同时,紧盯着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改革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提升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四个方面工作任务,以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尤其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电设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管理为治理重点,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完成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任务。


  此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检查、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到专项治理工作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对因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走过场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要以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查处情况为基础,通过动态记录安全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作为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的各类评先评优、招投标、资质资格、施工许可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大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安全相关业务应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业务规范化水平,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注重工作的阶段性分析总结,宣传先进、曝光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以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实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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