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形格构式基础中:在调整桩的中心间距时,发现基础布置对话框中,将桩直径与基础承台长向、宽向桩心距按JGJ/T187-2009中的6.2.3条款联系,通过使用认为,此处应将桩直径改为格构柱截面尺寸与基础承台长向、宽向桩心距按JGJ/T187-2009中的6.2.3条款联系比较合理,因为矩形格构式基础的形式:基础承台是通过格构柱与桩联系形成的整体基础,确定边桩中心至基础承台边缘的距离此处是格构柱了,如果修改为格构柱的尺寸后,基础承台长向、宽向桩(格构柱)心距按JGJ/T187-2009中的6.2.3条款满足不小于200的限制条件时,格构柱下部的桩的实际中心距可大一些,桩的中心间距大一点,桩的受力相应小了,桩的计算长度、配筋等相应小,应该更经济、合理。本建议不知是否可行?供修改是参考,谢谢!...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