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资料检查经验,总结出常见问题,仅供大家参考。
1、工程基本建设手续:
1)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2)设计变更无设计人、审核人签字,无盖设计单位的公章,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的认可;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主控项目中要求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检查数量、方法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不进行核实,基本要求拍脑袋,不按要求填写;
2)一般项目中的实测实量和观感质量等检查项目不检查,闭门造车,检查数量不够、分布不合理,检查方法不符合要求;
3、项目编制的检验与试验计划中特殊材料未明确相关特殊要求,如桩基水下混凝土的特殊要求等。
4、技术交底记录未能全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和“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等。
5、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始至工程竣工,按专业指定专人负责逐日记录,施工部位及施工进展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等。
6、验收部位与图纸位置对不上(如桩基隐蔽验收记录中所标注的轴线内并没有所列的桩号)。
7、取样数量不合规:比如钢筋、焊接接头、砌块等复试报告上不注明代表数量、无炉批号、无重量偏差参数等。
8、产品合格证很多为复印件,无注明原件存放处及存放单位盖章,无经手人签名。
9、回填土、灰土等垫层不按规范规定的检验点进行取样,检验参数不足(干密度、含水量等);基础垫层施工结束后,不检验垫层地基承载力、无回填土垫层土工击实试验报告、无平面位置和标高等。
10、个别工程资料明显造假,如:技术交底、交底人与接受人明显为同一人手笔,会议纪要为同一人手笔签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