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质量、位置和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15表格示例——
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质量、位置和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GB50204-2015表格填写说明——
8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8.1-般规定
8.1.1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浇结构质量验收应在拆模后、混凝土表面未作修整和装饰前进行,并应作出记录;
2已经隐蔽的不可直接观察和量测的内容,可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返工的结构构件或部位应有实施前后的文字及图像记录。
8.1.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8.1.2
8.1.3装配式结构现浇部分的外观质量、位置偏差、尺寸偏差验收应符合本章要求。
8.2外观质量
主控项目
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或连接部位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一般项目
8.2.2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处理记录。
8.3位置和尺寸偏差
主控项目
8.3.1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处理记录。
一般项目
8.3.2现浇结构的位置和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注:1检查柱轴线、中心线位置时,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
2 H为全高,单位为mm。
8.3.3现浇设备基础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的要求。其位置和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注二:1检查坐标、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
2 h为预埋地脚螺栓孔孔深,单位为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