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 单位工程完工后, 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条文解读】
本条是新增条款,规定了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要求。设置的目的是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相协调。本条规定了预验收的程序和要求,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对存在的问题先行整改,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因为单位工程专业全面,资料繁杂,参加单位及人员众多,组织验收费时费力,如果不能一次顺利通过验收会导致时间、经济上的浪费,而预验收可以作为工程正式验收前的演练,包括工程实际质量状况的检查及资料整理情况的核查,对提高竣工验收的效率将起到积极作用,目前大部分监理单位已开展竣工预验收,效果良好,本次修订增加这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