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听说过基坑边不能堆放重物,那么具体的要求是如何呢?我们来看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下简称JGJ59-2011)中的检查项目:
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要求,扣10 分;
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扣 10 分。
所以通过规范要求,我们可以知道,坑边堆放土、料具等都要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这个具体的允许范围,可以咨询设计单位在进行支护设计的时候考虑的荷载大小,并且一般要求坑边堆载的高度不超过 1.5 米,距离大于 1.2 米。
另外第二项扣分标准中是关于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需要满足设计要求,具体的比如有塔吊、汽车吊等机械设备,其工作位置不能过于靠近基坑边沿。
在《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监总[2010]33号文件中,就明确指出:采用逆作法施工的塔机基础专项方案(包括钢格构柱设计、计算、制作与施工)和设置在深基坑旁的塔机基础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这条坑边荷载如果不把控好,现场极容易出现下列现象:
坑边荷载的相关要求明确之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基坑安全防护的具体扣分标准,在JGJ59-2011中要求:
1.开挖深度 2m 及以上的基坑周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栏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10 分;
2.基坑内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或梯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10 分;
在第一项中,开挖深度2m以上,坑边作业就属于高处作业了,所以要做好防护设施。具体的做法一般如下:
1.基坑临边防护一般采用钢管搭设两道防护栏杆形式(下道栏杆离地600mm,上道栏杆离地1200mm),立杆间距应不超过2000mm,立杆与基坑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2.防护栏杆内侧满挂密目安全网,防护外侧设置200mm高踢脚板。防护栏杆和踢脚板刷红白相间安全警戒色;
现场经常容易出现支撑无围护措施,电箱放置在支撑上无防护,人在支撑上行走,支撑上泥土未及时清理等等安全隐患。
深基坑作为危大工程,按照37号令文件要求是需要做好第三方监测工作的,而很多项目对于检测这块不重视,并没有真正的发挥监测的作用,由此引发一些事故造成惨痛后果的也不在少数。
在JGJ59-2011中要求:
1.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监测,扣 10 分;
2.基坑监测项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 5~10 分;
3.监测的时间间隔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未加密观测次数,扣 5~8 分;
4.未按设计要求提交监测报告或监测报告内容不完整,扣 5~ 8 分。
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目的、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关于监测的具体规定,我们可以参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第19.1.4要求:
1.坡顶位移观测,应在每一典型边坡段的支护结构顶部设置不少于3个监测点的观测网,观测位移量、移动速度和移动方向;
2.锚杆拉力和预应力损失监测,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锚杆(索),测定锚杆(索)应力和预应力损失;
3.非预应力锚杆的应力监测根数不宜少于锚杆总数3%,预应力锚索的应力监测根数不宜少于锚索总数的5%,且均不应少于3根;
4.监测工作可根据设计要求、边坡稳定性、周边环境和施工进程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5.边坡工程施工初期,监测宜每天一次,且应根据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周边建(构)筑物、管线对边坡形敏感程度、气候条件和监測数据调整监测时间及频率;当出现险情时应加强监测;
6.一级永久性边坡工程竣工后的监测时间不宜少于2年。
关于监测项目、监测频率以及检测报警值,小编专门梳理了一些表格,方便大家学习和查阅: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并实时跟踪监测, 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变大或基坑出 现渗漏、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 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危害结构的 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
5.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如果项目上采用的是内支撑体系,那么在后期拆除的时候需要额外注意:
1.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 5~10 分;
2.机械拆除作业时,施工荷载大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扣 10 分;
3.人工拆除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扣 8 分;
4.采用非常规拆除方式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扣 10 分。
最后一个就是关于作业环境和应急预案的检查要求了,根据JGJ59-2011,作业环境要求如下:
1.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 分;
3.在各种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扣 5 分;
应急预案要求如下:
1.未按要求编制基坑工程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扣 5~10 分;
2.应急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储备不符合应急预案要求,扣 2~6 分。
基坑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结合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工程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演练评估可操作性,进行修改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应健全,应急的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品种、规格、数量应满足应急的需要,并应符合应急预案的要求。
基坑工程施工现场应按应急预案做好下列抢险准备
基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应当针对以下情况作出响应:
1.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或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不均匀沉降或支护结构构件内力超过限值时;
2.建筑物裂缝超过限值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或地表裂缝宽度突然超过报警值时;
5.基坑施工过程遭遇大雨或暴雨天气,出现大量积水时;
6.基坑施工过程因各种原因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出现时。